杨恩杰等3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调整自然村寨被划为林地的提案》(第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盈江县部分村寨确实存在划定为林地、耕地等用地,导致不能建房的情况。目前,德宏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成果已公布使用,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统筹推进年度全国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号)精神,林草数据与“三调”数据融合后,经济林地、无立木林地等将调整为非林地,很大程度自动化解了提案反映“自然村寨周边被划为林地”的问题。如少数特殊自然村在“三调“成果基础上还需要规划预留分家户的建房用地,则经国土年度变更调查进行调整后,林地监测成果再按照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作相应的调整。同时,盈江县自然资源局在开展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结合实际情况,正在将存在矛盾和必须调整的用地、村民分户建房用地等问题纳入村庄规划给予统筹解决;无法解决的事项将在下步工作中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依法依规妥善解决自然村寨被划为林地的情况。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5月20日
(联系人及规划科赵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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