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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大众网」
10月12日,吸毒艺人宋冬野因演出被举报取消,发长文卖惨引发网友热议。
宋冬野微博“喊冤”网友并不买账
宋冬野曾创作过《董小姐》等多首红遍大江南北的民谣歌曲,然而在他的事业顶峰时却曝出了吸毒丑闻。年10月,宋冬野因吸食大麻被北京警方控制,现场起获毒品80多克,被曝涉毒后,宋冬野的音乐事业一落千丈。
宋冬野的长文发布后,很快就引起网友的热议,大部分网友都表示劣迹艺人应该封杀。其中有网友在中国警方在线去年的一条微博留言区
宋冬野,让其认清复出和缉毒警的关系,然而宋冬野仍在评论区为自己抱屈,还在评论区侮辱谩骂那些抵制他复出的网友。有网友发现,事实上虽然宋冬野最近几年名气大不如前,但是发行新歌、接商业演出、参加音乐节等演出一样也没有落下,和他在文中各种卖惨没工作的描述大相径庭。
宋冬野的文字里,毫无反省,他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了那些举报的网友,他把问题抛给了大众,说自己有合理工作的权利,为什么不能让自己从头再来?但本质上大家不是不让他工作,而是不希望他以偶像和公众人物的身份出现在大众面前。
目前,宋冬野微博账号已被禁言处理。
公众空间需要正确的引领示范公众人物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
公众人物,走到哪里,都会引起轰动,尤其是青少年,由于缺乏理性的判断,更容易跟风效仿。《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显示,年,全国吸毒人员总量仍在缓慢增长,其中,青少年吸毒问题突出。截至年底,35岁以下青少年吸毒人数.6万名,占比59.3%。
共青团中央发文表示,公众空间需要正确的引领示范。涉毒的艺人,他们可以戒毒,可以去做其他的工作。但作为公众人物,他们的吸毒行为不只是个人恶习,更会在传播中被放大,尤其会对青少年的防毒意识产生负面影响。对沾染毒品的公众人物说不,拒绝对毒品一切形式的美化和洗白!
“中国警方在线”去年的一条微博写到:每逢有吸毒明星复出,就有人问复出和缉毒警有什么关系呢。是的,大家都知道毒贩丧心病狂,怙恶不悛,不可饶恕!而在这条罪恶的利益链上,吸毒者也是一环。特别是一些知名艺人缺乏自律自重,没有负起公众人物应有的责任,那些为吸毒而花出去的钱都变成了毒资买了子弹,打在了缉毒警的身上!
作为公众人物,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成为新时代的优质青年偶像,才能更好地发挥表率作用。
如果吸毒艺人可以复出,那些长眠地下的缉毒警察该怎么“复出”呢?
和平年代,缉毒警是最具风险的警种之一。为了不让家人担心,缉毒警察无法告诉家人自己究竟在做什么,每次执行生死攸关的任务也只是淡淡地交代一句“我出差了”。为了护家人好友周全,他们无法将家人好友的名字存进通讯录中,甚至连拥有跟家人的合影,对他们而言都是一种奢求。
因为缉毒警这个特殊的身份,他们不能暴露在大众视野中,经常是以马赛克的形式出现,而一旦公布往往是一张黑白照片……他们是这个时代真正的无名英雄。
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公安局侦查员陈建军是新中国第一批缉毒警察。年,陈建军瞒着家人悄悄参加了中国首批缉毒警察的统考,被分配到砚山县公安局缉毒队,长期从事卧底侦查任务。年,陈建军在执行卧底任务与毒贩接头时身份暴露,因通信故障,民警无法收到他请求增援的信息,他孤身一人与毒贩殊死搏斗,开枪击毙一名毒贩后被另外一名毒贩使用火药枪打中腹部,其他毒贩一拥而上对他进行殴打,最终寡不敌众倒在了血泊之中,壮烈牺牲。他牺牲时眼睛怒视前方,手还是紧紧地握住手枪扳机的形状。陈建军牺牲时,年仅25岁,他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位牺牲在禁毒战线上的缉毒警察。
年3月25日,云南省盈江县一个叫做月亮石的地方,发生了一起惨烈的毒贩袭警事件。本想设伏毒贩的缉毒警察遭到对方的伏击,在原始森林里当呈品字形设伏的缉毒警察准备缉捕毒贩时,枪声从四面八方响起,在密集的子弹和不断爆炸的手榴弹压制下,手持64式手枪的缉毒警察被迫防守,而队里唯一手持79式微冲的缉毒警察,在第一轮射击就倒下了,乏火力的缉毒警察只能用手枪还击……那次袭击共造成三名缉毒警察牺牲,三名负伤,由于山高路远急救跟不上,一位警员因失血过多牺牲,他的临终遗言是:“这路怎么这么长……”
年12月15日,云南临沧公安局禁毒民警张子权在专案侦办期间,突发疾病因公牺牲,年仅36岁,而在27年前,张子权的父亲张从顺,就是在侦办一起跨国贩毒案时倒在了毒贩手雷下,父子二人先后为禁毒事业献出生命。
当你在互联网上,能够清晰地看到一位缉毒警察的照片时,就意味着他已经牺牲了……更令人难过的是,很多牺牲的缉毒警甚至连墓碑都没有。一位警察解释说:“因为毒贩会跟随前去祭拜的亲友进行报复,这是出于安全考虑……”
许多网友也说出了他们知道的故事。
还有网友留言称:“我认识一位缉毒警,在云南缉毒的时候中了四枪,全部打在前胸,迎着毒贩上去的,牺牲以后连墓碑都没有,在烈士陵园立了个衣冠冢。(家属)清明节不敢去祭奠,只能等过了清明节才敢去,毒贩到现在还有在找他(报复)的。孩子不敢跟着他姓,父亲一栏是空白。这就是缉毒警的人生。”
缉毒警察也是一具又一具肉体凡胎,是儿子、是丈夫、是父亲,是会脆弱有软肋的普通人。但当国家和人民需要时,他们便是刀尖上的勇者,是烈火中的英雄,是顶天立地的巨人。
针对涉毒公众人物及作品国家禁毒办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相关处罚措施
3月15日,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张明表示,国家禁毒办会同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多次对涉毒社会公众人物、演艺人员及其作品使用进行严格管理规范出台相关处罚措施。
9月初,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要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提高准入门槛,规范艺人经纪。严格执行演出经纪人资格认证制度。研究制定演员经纪机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等管理办法。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职业道德委员会职能,积极开展道德评议,及时对违法失德人员和纵容违法失德行为的经纪公司、明星工作室进行行业抵制和联合惩戒。
10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禁毒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等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坚持健康、向上的社会导向,不得邀请吸毒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不得播出吸毒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商业广告节目。
演艺人员作为公众人物,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影响力更大,应接受公众的合理监督与要求,同时也可能面临更加严格的法律约束。在频发的艺人吸毒事件面前,法律无疑是回应民众呼声,弥合负面影响的有力措施。
花在毒品上的每一分钱,都变成了打在缉毒警察身上的一颗颗子弹。对沾染毒品的公众人物说不!拒绝对毒品一切形式的美化和洗白!
(大众网·海报新闻编辑包春玲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共青团中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