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排正忠涉嫌受贿案提起公

本文转自:掌上春城

掌上春城讯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政府原二级调研员排正忠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德宏州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德宏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排正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德宏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排正忠在担任盈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盈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盈江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截图自“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微公号

掌上春城记者:陈鹏

责编:李晓梅

编审:沙兰梅

终审:周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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