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态势,部分地区疫情仍在发展,外溢风险较高,尤其近日我省已发现多起外地入滇人员确诊感染新冠肺炎。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进入(返回)德宏人员均应注册完善“德宏抗疫情”信息,并主动配合扫码验码和健康管理工作。
二、所有进入(返回)德宏人员必须持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德宏后24小时之内就地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逾期未进行核酸检测的赋黄码。未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根据相关县市疫情防控规定就地就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流动,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进入,并按照所在县市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管理。
三、对14天内来自高风险地区或者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分别在隔离期第1、4、7、10、14天开展5次核酸检测,最后一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四、对14天内来自中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分别在隔离期第1、3、7天开展3次核酸检测,最后一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五、对“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的省外进入(返回)德宏人员,特别是疫情高流行地区的人员要加强跟踪和管理。对14天内来自高流行地区进入(返回)德宏的人员,或者收到疫情风险告知短信的人员,纳入社区网格管理和服务范围,开展7天的健康监测服务。
六、机场、客运站、医疗机构、学校、宾馆、酒店、商超、农贸市场、餐馆、网吧、KTV、酒吧等公共场所,以及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要加强查验“德宏抗疫情”、“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对“红”“黄”码人员就地管控,并迅速报告属地指挥部。查验过程中若出现拒不配合或逃避查验等情形的,立即报告属地指挥部或拨打报警电话。
七、全力支持全国各重点涉疫地区防控工作,德宏州人员非必要不赴中高风险地区和高流行地区,确有必要前往的,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遵守当地防疫措施,并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或单位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
八、对于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从重惩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态势进行动态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可及时向所在县市指挥部或所属社区反映。
德宏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4月1日
德宏州指挥部-
芒市指挥部-
瑞丽市指挥部-、、
陇川县指挥部-
盈江县指挥部-
梁河县指挥部-
来源
德宏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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