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我县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增强辖区群众法律意识,守护靖宇县生态环境安全,近日,靖宇县公安局环侦大队联合靖宇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大队深入辖区开展禁渔期普法宣传活动。
在此次禁渔期普法宣传活动中,民警在辖区内松花江干流及其所属支流流域周边显著位置张贴禁渔期通告、悬挂条幅,现场向群众简述禁渔期通告内容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
民警告知群众年禁渔时间为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在禁渔期间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我县辖区内(包括河流、水库、水泡、沟渠等水)使用除娱乐性垂钓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均属禁止作业类型。同时民警结合近年来“禁渔期”查获的非法捕捞水产品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向群众讲解非法捕捞所造成的危害性。对违反禁渔期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此次活动共张贴通告余张,发放宣传单0余份,悬挂条幅50余条,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广大辖区群众更好地了解了国家关于禁渔期的各项政策、法规,有效提高了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居民群众自觉遵守禁渔规定,营造保护和珍惜渔业资源,爱护水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为禁渔期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原标题:《打击非法捕捞守护生态家园丨靖宇县公安局环侦大队联合靖宇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大队开展禁渔期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