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离盈政策的通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规定,现将离盈政策调整如下:
1.盈江县人员离开盈江辖区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德宏抗疫情码“绿码”通行。
2.其他防控措施按照年7月3日发布的《盈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执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未尽事宜,可咨询盈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盈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8月1日
来源云南疾控
责编吕世成
校对朱丽
审核何晓宇
终审刘超